| 2天 |
| 50,000元 人民币 |
| 0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 由原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修改为:3.1资质要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