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天 |
150,000元 人民币 |
0元 人民币 |
合理低价法 |
1.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0.1条款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3.1条款表述不一致。 现澄清为:以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0.1条款中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其它保险)至700章的合计金额 ,保险费率为:4‰;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率(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保险费率为:1.16%o;安全生产费(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 、安全生产费)费率:1.5%;规定为准。 2.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八、资格审查资料(三) 近年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表中银行信贷证明,因西藏自治区及全国其他地区潜在投标人疫情原因,银行信贷证明在投标阶段不提供,如中标后,根据业主要求提供则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