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天 |
| 资金现金 |
| 380,000元 人民币 |
| 0万元 人民币 |
| CQJPSZDJ2019[JS] |
荣昌高新区南拓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绿化及附属设施) 答疑及补遗通知(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高新区南拓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绿化及附属设施)”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一:请问业主:福业路和万福路清单和施工图的栽植量不对,实际栽不了这么多,到时是否要另找地方栽不,还是少量栽植。 答:清单工程量是按7条道路栽植数量汇总计算,清单量与施工图一致。 质疑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要求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是要求园林绿化还是园林或者绿化都可以。没得园林绿化这种证的。 答: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要求为:园林绿化类(即:园林工程类、园林类、绿化类、园林绿化类等均可以)。 质疑三:项目经理有再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同时关于项目经理在建任职等情况请自行查看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条款号中相关要求。 质疑四:招标文件合同条款3.3承包人员造价员(市政专业) 1 人、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及绿化工(二级或技师)2 人及以上,花卉工(一级或高级技师)1 人及以上合同中的要求相关人员证书及社保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交由发包方备案认可,请问是中标公示期间提供,还是签订合同前提供,请明确。如我单位没有上述相关人员中标后是否有效。 答:以上人员证书和社保,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上述人员资料,中标无效。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特别说明要求,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质疑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3.3承包人员造价员(市政专业) 1 人、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及绿化工(二级或技师)2 人及以上,花卉工(一级或高级技师)1 人及以上合同中的要求相关人员证书及社保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交由发包方备案认可,请问是中标公示期间提供,还是签订合同前提供,请明确。如我单位没有上述相关人员中标后是否有效。 答:详见质疑四回复。 质疑六:请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且已经被重庆市范围内被行政处罚了的单位,近三年能参与此次项目投标吗?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特别说明要求,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若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号中第“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中的(1)-(5)条规定,则不能参与此次项目投标。 质疑七:经我司发现,有个别单位将证件用于外地企业购买,相当于本地施工企业买了社保,又在外地施工企业买了社保,同一个人在两家单位买了社保。是否有串通投标嫌疑?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还是就是退休人员的证件是否可以用于投标?中标后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规定,每个人在同一时间只能缴纳一份社保,同一时间购买两份社保不符合其规定。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社保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若在定标前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退休人员不能参与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八:我单位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人施工现场人员的配备请问是投标时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中标后的人员配置及相关要求是否按该条款执行。 答:投标时无需提供,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上述人员资料,中标无效。 质疑九:请问按照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吗(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且已经被重庆市范围内行政处罚了的单位,近三年能参与此项目的投标吗?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 质疑十:请问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在重庆市范围内被政处罚了的单位近三年能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吗? 答:详见质疑六回复。 质疑十一:请问同一人员用于外地施工企业购买社保,本地企业也购买社保,同一个人在两家单位及以上均购买了社保,该人员证书是否可以参与本次投标,该人员的社保是否合法有效,,退休人员的证件是否可以用于投标,用退休人员证件参与投标中标后是否合法有效,中标后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3.3条承包人员造价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及绿化工(二级或技师)2人及以上,花卉工(一级或高级技师)1人及以上,合同中的要求相关人员证书社保是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交由发包方备案认可,请问是中标公示期间提供,还是签订合同前提供,请明确。如我单位没有上诉相关人员参与投标中标后是否有效。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规定,每个人在同一时间只能缴纳一份社保,同一时间购买两份社保不符合其规定。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社保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若在定标前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退休人员不能参与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以上人员证书和社保,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上述人员资料,中标无效。 质疑十二:请问同一人员用于外地施工企业购买社保,本地企业也购买社保,同一个人在两家单位及以上均购买了社保,该人员证书是否可以参与本次投标,该人员的社保是否合法有效,,退休人员的证件是否可以用于投标,用退休人员证件参与投标中标后是否合法有效,中标后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3.3条承包人员造价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及绿化工(二级或技师)2人及以上,花卉工(一级或高级技师)1人及以上,合同中的要求相关人员证书社保是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交由发包方备案认可,请问是中标公示期间提供,还是签订合同前提供,请明确。如我单位没有上诉相关人员参与投标中标后是否有效。 答:详见质疑十一回复。 质疑十三:重庆市兴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 答:质疑内容与本项目无关。 质疑十四:请问业主方:本项目招标清单中第10小项其他要求:苗木选形需经建设单位认可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是否专门为关系户设置的,是以人还是以国家苗木规定及招标法为准,工程量清单中已经设置了苗木规格和冠幅及成活率,为什么还要要求业主方去选形后在施工,这不明摆着误导没关系的投标方增加投标成本,其中是不是私下存在谋中利益隐患。 答:本项目苗木选行是结合项目本身需要,苗木栽植后整体塑形务必达到使用(观赏)效果,不存在增加投标成本和私下谋中利益隐患。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高新区南拓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绿化及附属设施)”的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修改为:“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1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本次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鸿屹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