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招标与采购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 010-84783353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综合楼窗帘、隔帘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综合信息|2023-03-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70120220004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精神医学综合楼窗帘、隔帘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参数及评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14 11:00:00,更正为:2023-03-28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3-14 11:00:00,更正为:2023-03-28 10:30:00。

详细修改内容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五)供应商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参与绵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s://zc.mianyang.cn/zfcg/myzc/Mianyang/),在供应商用户中心获取用于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文件数据包(BBL格式),然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不能参加绵阳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没有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需要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使用注册账号登陆绵阳政府采购网进行相关操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

联系方式:17309027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市辖区绵阳科创区玉泉南路15号田森.奥林春天三期1幢9楼

联系方式:15928213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郗

电话:15928213300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0日


相关附件:
更正公告3.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