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天 |
700,000元 人民币 |
0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更改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二条中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更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 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