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招标与采购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 010-84783353

50022620230621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综合信息|2023-07-06
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控制价(最高限价)评标办法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50,000元 人民币
2,972,700元 人民币
CQTYWFBJPSZDJ2019[JS]

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的质疑做如下回复:

质疑一:1、人员要求上,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各自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建筑类、结构类、给排水类、电气类专业技术职称,请问各自专业为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给水排水、给水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是否满足要求?

2、人员要求上,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风景园林类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可否为风景、或园林、或景观、景观设计,并不局限于是“风景园林”四个字?

3、人员要求上,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通风空调类专业技术职称,请问专业为暖通、暖通设计是否满足要求?”

答:1.①专业为建筑设计的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是满足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建筑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

②专业为结构设计的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满足是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结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

③专业为给排水设计、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设计的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是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给排水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

④专业为电气设计的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是满足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电气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

2.详见补遗一。

3.专业为暖通、暖通设计的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是满足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通风空调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

质疑二:1、标书中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有几名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如果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是否存在不公开有多少名以给其他单位有操作的空间?

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三:增加面积或工程量等情况,勘察费、设计费是否相对应增加?

答:勘察费、设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2.合同价格与支付”条款进行结算。

质疑四:1、根据《民法典》第14 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合法有效的,请问我投标单位以总公司名义参与本次采购,其中拟派的部分人员在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答:若拟派的人员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缴纳的予以认可。

质疑五:该项目已经要求项目负责人一级建筑师加高级工程师。为何建筑设计负责人也要这么高的要求,为体现此次招标的公平行,建议修改设计负责人要求。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三。

质疑六:该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要类似业绩要求,为何设计负责人也需要而且还不能兼任。为了体现此次招标的公平行请修改。

答:详见质疑五的回复。

质疑七: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为什么设计相同的资格条件呢?同样的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业绩要求。难道一个项目是要两个项目负责人吗?这完全不符合项目的设定要求,建议取消设计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或者修改为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

答:详见质疑五的回复。

质疑八:招标文件中所有业绩的时间要求为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恳请招标人将业绩的时间要求修改为近5年,也就是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近三年因严峻的疫情影响,很多单位在艰难中支撑下来,有一些甚至无法生存,已经倒闭,近三年几乎没有业绩可谈,有业绩也是一些国企之类的大单位。好不容易结束疫情,在招投标的行业了,希望能给我们这样的存活着的小单位一些希望,扩张一下资格要求,不要过分限制业绩的时间,让我们有资格能参与其中,得到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答:业绩时间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二、补遗四与补遗五。

质疑九:本项目为什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勘察和设计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专业,如果接受联合体,勘察和设计单位各取所长,不是能更好履约完成项目吗?请招标人同意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招标单位有权利选择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属不同的责任主体,招标人为了避免联合体单位责、权、利发生连带纠纷;且经初步了解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众多,能够形成竟争性,因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疑十:1、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是否可以使用退休返聘人员?

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及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例如XXX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可以使用退休返聘人员。

若拟派的人员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缴纳的予以认可。

质疑十一:1、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是否可以使用退休返聘人员?

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及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例如XXX公司重庆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答:详见质疑十的回复。

质疑十二:本项目拟派人员是否可用退休返聘人员?

答:不可以使用退休返聘人员。

质疑十三: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要求都相同,却分别提供,设置过高。项目总负责人已经能代表我们公司的实力,也完全能胜任该项目,并不需要在增加设计负责人。建议招标人取消提供设计负责人。

答:详见质疑五的回复。

质疑十四: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都要了相同的业绩,项目总负责人提供一个业绩就已经能代表项目总负责人的实力了,也完全能胜任该项目。结果却还要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有故意增加招标文件的难度。建议招标人取消设计负责人提供业绩。

答:详见质疑五的回复。

质疑十五:本项目所有业绩要求时间为 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因为疫情原因很多近期项目还未出具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证明材料。建议招标人考虑这些因素把所有业绩时间调整到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答:详见质疑八的回复。

质疑十六: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这里明显是排斥潜在投标人,本来都是低价中标还要求了两类资质却不准联合体投标要求设置过高。建议招标人取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详见质疑九的回复。

二、现对“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做如下补遗:

补遗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6.其他要求中(1)勘察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由“投标人拟派的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风景园林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风景园林类或景观设计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补遗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业绩要求中3.1.1业绩时间要求由“投标人在 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修改为:“投标人在 2018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补遗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1项目总负责人中由“选项一:项目总负责人不允许兼任”修改为:“选项二: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

补遗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1项目总负责人中业绩时间要求由“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 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修改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 2018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补遗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3设计负责人中业绩时间要求由“拟派设计负责人在 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具”修改为:“拟派设计负责人在 2018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补遗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5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中“投标报价”的条款号内容由“2.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依据固定费率(或固定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修改为:“2.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依据固定费率(或固定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

补遗七: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的否决投标条件中“A-22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依据固定费率(或固定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A-22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依据固定费率(或固定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补遗八: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将延期至2023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次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永佑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宸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