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19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操作间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中第五章5.4.2评分标准中“价格分”的内容更正内容:
第五章5.4.2评分标准中“价格分”中“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最后报价/评审基准价)×30;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因落实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更正为: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最后报价/评审基准价)×30;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因落实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680680.00元;最高限价:680680.00元。2、计划备案号:51010023210200022132[2023]05194;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4、采购品目名称:A05020000用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简阳市人民法院
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395号
联系方式:028-863896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联系方式:028-8517939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电话:028-85179390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