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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综合信息|2024-06-18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转让方名称转让行为批准单位转让比例挂牌价格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重要信息披露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G32024SH1000049
上海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
500万元 人民币
20
2024-06-18
网络竞价
无。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包括但不限于: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按照职工分流实施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其他一、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二、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四、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五、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保证金转为违约金,转让方有权扣除,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风险。六、标的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继续使用转让方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转让方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变更、注销等登记。七、为保证第六项的履行,受让方须同意向转让方支付50万元保证金,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应于受让方完成第六项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50万元保证金一次性全额返还给受让方。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账号:2100849254100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如受让方拒不履行第六项之义务或履行不适当的,转让方有权扣除上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转让方,同时转让方仍有权要求受让方继续办理相关变更、注销手续,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八、意向受让方在项目信息公告期内向联交所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须下载公告内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