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ZX-24B6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2024年度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内容及项目延期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7-12,更正为:2024-07-2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26 09:30:00,更正为:2024-08-0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26 09:30:00,更正为:2024-08-02 09:30:00。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商务部分/拟投入医护人员资质,更正如下:
| 拟投入人员资质 (15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每具有一名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得0.3分,本项最高得9分;每增加一名正高职称得0.5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人有多证不重复计分,两项合计最高得15分。 注:(1)提供人员职称证、医师执业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医师执业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医师执业证的执业地点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或医师多点执业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有效期内的备案证明),否则不得分。(2)关于上述人员用工形式的证明(投标人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a)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b)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投入符合要求的人员(格式自行编制,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中标后投入符合要求的人员,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相应人员,采购人有权扣罚合同金额或终止合同);c)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1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及入职时间至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d)如果投标人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投标人还需提供该人员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且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26号
联系方式:0760-87161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街道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4层03单元
联系方式:0760-88897363、888982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小姐、黄小姐
电 话:0760-88897363、88898220
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