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披露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金华产权交易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5.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6.本次标的转让项目原股东不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若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未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受让申请、报价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股权转让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7.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金华社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455万元.其中金华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990万元,实缴300万元;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实缴155万元。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按照标的企业公司章程、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无条件承继剩余出资义务。8.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9.受让方须在受让前自行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尽调,并对标的企业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受让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转让方承诺独立承担,受让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