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孟塬乡双树村防洪减灾工程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孟塬乡双树村防洪减灾工程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彭阳县孟塬乡人民政府以《关于彭阳县孟塬乡双树村防洪减灾工程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4〕1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与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彭阳县孟塬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彭阳县孟塬乡双树村
2.2项目概况:①片区一:新建多算联合式雨水口(55.1m)2座、集水井2座、消力井1座、浆砌石挡土墙61m;铺设DN300球墨铸铁拖拉管140m;维修应急避难场所场地760m2、消力设施1座:硬化混凝土道路185m,配套健身器材1套等
②片区二:铺设砂砾石防汛道路2000m,新建道路混凝土排水边沟2000m等。
③片区三:铺设砂砾石防汛道路2040m,新建道路混凝土排水边沟2040m、涝池1座,沟头防护1处等。
④片区四:新建道路混凝土排水边沟1111m、DN300排水管25m。
⑤片区五:拆除重建双树村十二五移民点安置区屋后散水330m2、排水沟130m等。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5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前一小时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依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免缴投标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孟塬乡人民政府
地 址:彭阳县孟塬乡
联系人:杨世刚
电 话:0954-701169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泰合公寓B区1306室
联系人:宗可超
电 话:17795421843
宁夏鲁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