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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溪镇长安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

|2025-04-07
汝溪镇长安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溪镇长安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忠发改审批【2024】4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忠县汝溪镇长安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传统建筑(民居)修缮。改造安居型民居3户,建筑面积约188.42平方米;改造宜居型民居19户,建筑面积约1178.69平方米;改造乐居型民居3户,建筑面积约278.32平方米;改造公共建筑3处,建筑面积约184.7平方米,包括村史馆、非遗传习所、公共厕所改造等,其中村史馆和非遗传习所需进行展陈布置。2.非传统建筑风貌整治。整治非传统建筑11户,建筑面积约1949.13平方米。3.人居环境改善。院坝、天井等老石板铺装修复;村落入口危旧建筑拆除,增加休闲座椅,便于村民休息与交流。4.基础设施提升。现状车行道周边损坏堡坎修复,新增或提升人行道约600平方米;新增一套污水系统,包含污水管网250米及三联式生态降解小型化粪池2个;新增一套消防系统,包含消防管网100米、消防栓6个、消防提升泵2个、灭火器若干;新增照明路灯约34盏;新增垃圾分类收集点1处、垃圾桶8个;新增标识系统1套;新增远程视频音频设备1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 637.27 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 汝溪镇长安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等。

2.5 工期要求:21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3-11 12:00:00(北京时间)前。4.3招标人应于2025-03-13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发布澄清。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31 14: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忠县汝溪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重庆市忠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联系人:莫老师联系人:殷老师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15730440714联系电话:180023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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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