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巩留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二包、四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GK24004
项目名称:巩留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二包、四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187000
最高限价(元):2435000,752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巩留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3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叶面肥、杀虫剂、杀菌剂,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巩留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四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杀菌剂、叶面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农药登记证》(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6)供应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7)肥料登记证及产品提供2024年1月1日之后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须符合参数)。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巩留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巩留县文化路39号
联系方式:0999-5622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瀚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西城天街I座201室
联系方式:19990976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冰
电 话:19990976681
附件信息:
瀚璟--(终版)巩留县2024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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