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5JX11016456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滨江东路、前进路、庆丰路、抗建路房产招租(5年)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滨江东路126号原上饶日报社第12楼招租(5年),挂牌价192,424.58元上饶市信州区滨江东路126号原上饶日报社一楼招租(5年),挂牌价831,264.91元上饶市信州区滨江东路126号原上饶日报社2-3层招租(5年),挂牌价1,215,627.82元上饶市信州区庆丰路3号原上饶电视台房产拍租(5年),挂牌价989,364.28元上饶市信州区抗建路步行街33-1华都商务楼房产拍租(5年),挂牌价164,442.79元上饶市信州区前进路81号原赣东北报社房产拍租(5年),挂牌价443,669.51元上饶市信州区滨江东路126号原上饶日报社地下室招租(5年),挂牌价215,919.57元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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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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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4月1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5月07日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项目简介: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业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业诚评报字(2024)第Z-06112号《评估报告》。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3.租金按照先交后使用原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到期前的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季度租金。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在5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一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在承租期后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招租方5个工作日无息返还。4.本次拍卖标的均空置。第一年租金按照拍卖成交价支付,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5.经营范围:酒店式公寓、行政事业单位或者私人企业办公楼、医疗卫生、服务性行业(不含餐饮),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6.1-4号标的整体拍租优先,如未形成整体拍租,则采用单个标的进行招租(4号标的不单独招租)。在整体拍租的情况下与5号及6号标的均给予装修免租期3个月(不在租赁期内),如1-6号标的单个拍租(4号标的不单独招租),则分别给予装修免租期2个月(不在租赁期内)。7号标的也给予装修免租期1个月(不在租赁期内)。7.4号标的作为日报社大楼的地下室,不进行单独招租,如要竞得4号标的,则必须竞得1号、2号、3号标的中其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8.承租期内,承租方经营需办理的证件(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保安、保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本次拍租房屋存在漏水,承租方自行维修,费用自理。9.拍卖成交后,装修方案由承租方递交招租方审核通过方可实施。承租方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房屋损害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10.承租期满后或者提前终止承租期的,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11.如因政府政策原因或其它相关部门要求需改变房产用途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招租方将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场地,招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不予任何补偿,但将无息退还承租方不能继续租用时间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认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标的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承租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7.【交付】标的物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7时前。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详情咨询: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097393700(徐)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11.【拍卖时间与地点】拍卖时间:2025年5月9日下午15时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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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租金分期付款,每季度支付。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以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上饶市鼎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097393700(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