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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自然资源局镇雄G2024-70号、镇雄G2024-7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5-04-28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镇自然资告字[2025]3号)

 

经镇雄县人民政府批准,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镇雄G2024-70号

宗地总面积:

49545平方米

宗地坐落:

镇雄县城南部新区迎宾大道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5≤R≤3.0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80米

土地用途明细:城镇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91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305025BA0130

 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移交

起始价:

11147.62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其他规划条件按镇自然资通〔2025〕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宗地编号:

镇雄G2024-71号

宗地总面积:

407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镇雄县城南部新区迎宾大道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5≤R≤3.0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80米

土地用途明细:城镇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33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305025BA0129

 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移交

起始价:

9161.77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其他规划条件按镇自然资通〔2025〕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一)同一地块,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报名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二)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凡本次拍卖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禁止参与竞买(查询结果以出让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五)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増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1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昭通市)免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1日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昭通市)进行网上报名,向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25年5月2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5月22日14时3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日期: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1日。

(二)拍卖方式及观摩地点

1.本次拍卖采用网上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无数字证书(CA)的,须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CA)的(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数字证书(CA)不能对接),只需进入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即可。

2. 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二楼大厅东区,咨询人:孔女士,咨询热线:15750162457,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网上拍卖出让时间:2025年5月22日下午14:30。

4.拍卖观摩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厅。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2.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3.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四)竞买资格确认

1.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25年5月2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参与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五)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电子报价规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组织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请买受人于2025年5月22日16时30分之前,携带【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单位公章,前往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厅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勇、吕钟艳

联系电话:13312680789、15969521793

开户单位: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雄建设街支行

银行账号:5300 1637 7510 5100 2346

(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须备注:镇雄G2024-70号地块竞买保证金、镇雄G2024-7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