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说明事项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照片和《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处置的生产设备交易清单(1)》仅作参考,数量以实物交接为准。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不负责组织意向方现场踏勘,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处置的生产设备交易清单(1)》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的描述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完整性、功能性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3、本次处置的资产中,个别设备配件缺失,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和功能的有效使用, 4、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的资料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