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2024ZJ1011648-6 |
| 绍兴市生命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一批废旧资产处置项目 |
| 其他资产 |
| 绍兴市生命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177,930元 人民币 |
| 5 |
| 2025-05-19 |
| 其他 |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3.受让方确定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3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生命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账号: 1211012019200222080)。4.受让方在转让方安排的专人监督管理下,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取货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若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2000元的标准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逾期10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5.买受人负责标的物的拆除、装运等工作及所产生的的费用,并承担安全、环保等责任。6.除此次标记的标的物以外的设备、厂房等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以履约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受让方应另行补充赔偿。7.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物装载运输后,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清场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