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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碧桂园.西江月小区地下停车位183号、185号、186号、275号转让

|2025-06-09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产类别转让方名称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转让说明事项
GR2025ZJ1004353-2
湖州市南浔区碧桂园.西江月小区地下停车位183号、185号、186号、275号转让
其他资产
湖州浔城智慧新能源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265,788元 人民币
5
2025-06-09
其他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竞买保证金 6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账号:811284592000128),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应承诺在车位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相关文本。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过户所需的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竞买人务必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向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及相关税务窗口了解办证程序、交易税费及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自身产权登记主体是否符合政策条件。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或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负。4.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涉及车位房屋维修基金,由受让方承担,在变更过渡期(标的交付后到水、电、煤等过户完成的时间)内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车位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6.本次转让标的为产权车位,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7.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8.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9.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10、本次转让项目转、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