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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江湾镇敬老院招租(20年)

|2025-06-10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产类别转让方名称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转让说明事项
ZC25JX11017298
婺源县江湾镇敬老院招租(20年)
房产
婺源县民政局
1,540,000元 人民币
6
2025-06-10
招投标
项目编号:ZC25JX11017298
项目名称:婺源县江湾镇敬老院招租(20年)
标的名称:婺源县江湾镇敬老院招租(20年),挂牌价1,540,00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6月1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6月17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婺源县江湾镇敬老院招租(20年),建筑面积约4123.61㎡,起拍价:154万元/20年(前三年免租,价格不包含前三年租金),竞租保证金45万元。【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
重要信息披露: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瑞华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瑞华资评报字(2025)第0312号评估报告。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招租方、拍卖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标的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不作任何瑕疵担保。现空置。3.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具有3年以上养老服务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和专业服务团队。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4、意向承租方在企业注册地有实体的养老服务机构,并需提供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5、拍租成交后,承租方须将合同履约保证金50万元交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到账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租期满后按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由招租方无息退回。6、租期20年,前三年免租金。租金按年支付,合同对应月前交清下一期租金。7、承租方的法人代表须在当地成立运营公司,招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 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按交付时现状交付给承租方。8、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新成立的运营公司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相关运营协议。9、所有合同协议签订后,承租方须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江湾中心敬老院正常开业运营。10、运营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江湾中心敬老院床位使用率须达到60%及以上。11、双方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须对江湾中心养老院内服务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一年内投资不少于100万元,两年内总投资不少于150万元,三年内总投资须达到200万元整。12、租赁期内,承租方如有违反本公告第5、6、7、8、9、10、11条,招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13、其他未作约定事宜由租赁合同另行约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具有3年以上养老服务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和专业服务团队。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2、意向承租方在企业注册地有实体的养老服务机构,并需提供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增价拍卖方式。5.【合同签订时间】履约保证金到账5个工作日内,交易各方签订租赁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 承租方 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 承租方 承担。(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7时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物华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详情咨询: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07936277(陈)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11.【拍卖时间与地点】拍卖时间:2025年6月19日14时30分拍卖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1、价款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详情咨询: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07936277(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