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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盘锦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2025-06-13
2025年盘锦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盘锦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明确 2025年普通千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交发展便字〔2025〕1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针对2025年盘锦市国省干线公路修复养护工程87.3公里/10项;普通公路附属设施养护工程(标线补划)及普通国省千线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桥梁状况提升桥梁共计853.4米/30座等项目开展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

2.2 投资额:112.1万元。

2.3招标范围:2025年盘锦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检测服务期: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7月15日,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2月31日,计划服务时间169日历天(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2.6 投标保证金:1 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企业业绩: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在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不包含监理抽检和施工自检)项目。

3.1.3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持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5年(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在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不包含监理抽检和施工自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2025年盘锦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3)为2025年盘锦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其母体)或提供设计(或设计咨询)服务的机构,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6月12日8:30时2025年6月18日23:59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5.3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6.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自行在网上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电子开标的,顺延开标时间,直到开标系统恢复。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s://jtysj.panji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荣兴镇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27-2822074

招标人: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427-2220803

传 真:0427-2220820

电子邮件:wrl3263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于阳

电 话:024-23388267

传 真:024-23388500

电子邮件:lng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