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三环路、哈双北路热网工程;哈尔滨市铁顺街、康宁路、清滨路、马家沟河热网工程;哈尔滨市松江路、保健路、通乡街热网工程;哈尔滨市泰山路、宏伟路、大有坊街热网工程等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初步设计
|2025-06-20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SJ0100G2503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三环路、哈双北路热网工程(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哈尔滨市铁顺街、康宁路、清滨路、马家沟河热网工程(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哈尔滨市松江路、保健路、通乡街热网工程(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哈尔滨市泰山路、宏伟路、大有坊街热网工程(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市三环路、哈双北路热网工程(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4]59号)、《关于哈尔滨市铁顺街、康宁路、清滨路、马家沟河热网工程(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4]60号)、《关于哈尔滨市松江路、保健路、通乡街热网工程(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4]62号)、《关于哈尔滨市泰山路、宏伟路、大有坊街热网工程(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4]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超长期国债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普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三环路、哈双北路热网工程;哈尔滨市铁顺街、康宁路、清滨路、马家沟河热网工程;哈尔滨市松江路、保健路、通乡街热网工程;哈尔滨市泰山路、宏伟路、大有坊街热网工程等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初步设计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三环路、哈双北路;哈尔滨市铁顺街、康宁路、清滨路、马家沟河;哈尔滨市松江路、保健路、通乡街;哈尔滨市泰山路、宏伟路、大有坊街。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哈尔滨市三环路、哈双北路热网工程(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项目联通金山堡热源与大唐群力热电厂,涉及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供热管线13600米,管沟6800米,管径DN1200,其中:哈尔滨市三环路(穿越哈双北路)段,管线13440米,管沟6720米;机场路顶管敷设,管线160米,管沟80米。新建井室34座。路面拆除及恢复面积30027平方米。 (2)哈尔滨市铁顺街、康宁路、清滨路、马家沟河热网工程(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项目服务金山堡热源南岗供热区域及哈发热电厂供热区域,涉及供热面积92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供热管线10400米,管沟5200米,管径DN1200,其中:铁顺街与康宁路交口-清滨路-马家沟河段,管线10130米,管沟5065米;穿越铁路3处,管线90米,管沟45米;穿越马家沟河1处,管线180米,管沟90米。新建井室26座。路面拆除及恢复面积20654平方米。(3)哈尔滨市松江路、保健路、通乡街热网工程(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项目联通哈热热源与松江热源,涉及供热面积159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松江热源-松江路-保健路-通乡街-至安通街接哈热主干线,管线6000米,管沟3000米,管径DN1400。新建井室15座。路面拆除及恢复面积13831平方米。(4)哈尔滨市泰山路、宏伟路、大有坊街热网工程(全市供热一城一网分部项目):项目联通哈投供热与太平供热,涉及供热面积65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供热管线6860米,管沟3430米,其中:淮河路-辽河路-泰山路-宏伟路-卫星路,管线2200米,管沟1100米,管径DN1000;卫星路-宏伟路-大有坊街,管线4200米,管沟2100米,管径DN800;大有坊街,管线300米,管沟150米,管径DN700;过先锋路顶管,管线160米,管沟80米,管径DN1000。新建井室17座。路面拆除及恢复面积10978平方米。2.4招标范围:编制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2.8最高投标限价:456.58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设计(子项目公用管道(GB2)),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的社保(五险)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人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16时00分至2025年06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开标方式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7.2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投标人无需到场。8.评标、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10.其他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10.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10.4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0.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10.6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7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11.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招标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哈尔滨市兆麟街125号联系人:窦鹏联系方式:0451-87383162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普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28 号(天鹅湾大厦十三层)联系人:邱荣华、郑雯联系电话:0451-84533601日 期:2025年05月30日*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