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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2025年交通信号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5-06-25

项目概况

奎屯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2025年交通信号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DZB【2025】-014-CG-2

项目名称:奎屯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2025年交通信号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奎屯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2025年交通信号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20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交通信号灯的易损件、耗材等进行采购、配送。(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财库〔2014〕68号文);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材料:(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备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具备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近期可提供的相应资料,如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本项资料。(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记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奎屯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

地 址:奎屯市南环东路96号

联系方式:18509921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奎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奎屯市天北新区沙湾街东湖世家小区大门门面二楼

联系方式:0992-3313113/1869920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胥晨

电 话:0992-3313113/18699202767

附件信息:

奎屯市市政设施服务中心2025年交通信号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二次)6.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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