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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5-06-25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48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磋商-2025-48186所投标包范围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受采购人的委托负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受理、组织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资料归档等工作,并指导土地使用权人填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开展采样分析计划环节、现场采样环节、实验室检测分析环节(采用现场查看形式)质量监督检查;对甲方抽取的已完成评审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13-318号24,320.00评审总得分:89.24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技术服务项目所投标包范围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受采购人的委托负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受理、组织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资料归档等工作,并指导土地使用权人填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开展采样分析计划环节、现场采样环节、实验室检测分析环节(采用现场查看形式)质量监督检查;对甲方抽取的已完成评审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所有被评审报告最终均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指南、指引、政策等相关要求;组织评审完成率100%;评审及时率≥95%;主管部门满意度≥90%;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所有被评审报告最终均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指南、指引、政策等相关要求;组织评审完成率100%;评审及时率≥95%;主管部门满意度≥90%;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春玲(组长)、齐爽(采购人代表)、肖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9,161.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经办被授权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联系人:周贺
联系方式:13007511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联系人:马双影
联系方式:0371-66310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双影
联系方式:0371-6631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