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团土告字[2025]6号
经团风县人民政府批准,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团风县2025-011GY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供地 状况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
2025-011GY | 团风县回龙山镇独尊山村 | 59999.96 | 工业 | 50年 | >1.0 | >40% | <15% | 现状 | 91.8 | 918 |
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以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具体出让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自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7日到团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综合审批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本次出让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不对挂牌宗地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
五、申请人须向出让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16时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银行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6时整。
经审查,申请人按挂牌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6月2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5年6月21日09时至2025年6月30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挂牌主持人将在挂牌地点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各位竞买人是否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拍卖佣金、公证费由竞得人支付)。
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配合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与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本《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团风县2025-011GY地块
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相关指标
一、发改部门要求:
1、项目准入条件: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执行。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需符合黄冈化工产业园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2、耗能指标:年综合能耗控制在10000吨标准煤以内。
二、园区指标要求:
协议约定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建成达产后税收不少于30万元/亩。
三、环保指标要求: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规划为产业组团一,主要发展原料药、新材料等产业。所有行业禁止引入煤化工及除新能源材料外的石油化工产业、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产业;禁止引入列入《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涉及“禁止部分”中危险化学品项目;对于国家和地方“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重点行业,禁止引入无重点重金属(汞、镉、砷、铬、铅)总量指标的项目;禁止引入产生异味大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治理、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项目;禁止不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且不属于主导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谋链的项目。限制引入列入《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涉及“限制部分”中危险化学品项目;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原料药产业禁止引入农药中间体(既可作为农药中间体又可作为医药中间体的产品除外)、农药原料药、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等生产项目。新材料产业禁止引入水泥、玻璃、陶瓷生产项目;禁止引入溶剂型建材为主项目。限制引入棉制品和玻璃棉生产项目;限制引入粘土空心砖生产项目。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江干流黄冈市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我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评文件取得我局批复。
四、住建部门要求:
1、消防条件。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2、建筑工程许可。按照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筑工程质量。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 )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应急指标要求:
1、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2、抗震设防要求: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 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团风县广场路5号
联系电话: 熊先生 0713-6150788
开户单位: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支行
账 号: 42001677908059089898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