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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高新区西凤酒城15批次“标准地”文物勘探劳务服务采购公告

|2025-07-07

凤翔高新区西凤酒城15批次“标准地”文物勘探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JX-ZB-2025-00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凤翔高新区西凤酒城15批次“标准地”文物勘探劳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翔高新区西凤酒城15批次“标准地”文物勘探劳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翔高新区西凤酒城15批次“标准地”文物勘探劳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证明: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审计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含“四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单位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9、供应商必须入围宝鸡市考古研究所劳务服务商库;宝鸡市考古研究所是本次勘探的技术主管单位,所有服务商必须遵守服从其技术管理。中标服务商文物勘探工作必须接受市、区文物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宝鸡市考古研究所的指导,通过市、区文物局和市考古研究所的验收。勘探结束后,及时取得宝鸡市考古所出具并签章的考古勘探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6 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2 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在线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 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1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

七、其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1.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

市)(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SXSZF 格式) ;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 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4、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缴纳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 人:刘帜

电 话:187405765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宝鸡久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格兰云天大厦1601

联系人: 梁雅

电话:18391890036

电子邮件:1564806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