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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环湖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一号安置区建设项目(3号地块)室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2025-08-13
抚仙湖环湖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一号安置区建设项目(3号地块)室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抚仙湖环湖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一号安置区建设项目(3号地块)室外工程0c9d8ebe-3ca5-4811-9118-1983fe50ad09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0c9d8ebe-3ca5-4811-9118-1983fe50ad09
建设规模: 21038.42㎡0c9d8ebe-3ca5-4811-9118-1983fe50ad09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澄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8-13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77-6916154
评审办法: 有限数量制
备注: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进入后切换至玉溪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服务QQ:400-9618-998。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玉溪昊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锋
办公电话: 1868790553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林娟
办公电话: 19387190612 移动电话: 1938719061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500235001001
标段名称: 抚仙湖环湖棚改暨生态移民项目-县城一号安置区建设项目(3号地块)室外工程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8-19 23:59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08-25 09:00
开标地点: 澄江市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55.1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对本项目(3号地块)室外工程(室外铺装面积约21038.42㎡)进行施工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号地块红线范围内室外附属道路、铺装、无障碍坡道、台阶、树池、标识景墙、石笼景墙、景观廊架、景观雕塑、电动伸缩门、铁艺围栏、铁艺消防大门、景观水电系统、室外雨污水系统及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澄江市主城区澄波路以南,体育馆以西。
计划工期(日历天): 6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本项目资格未要求业绩。
其他: (1)申请人须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2)申请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6)申请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7)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满足2014《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备注:申请人拟派人员必须到场施工,中标后,招标人将对到场人员进行核查,若投标申请人拟派人员不到场,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处罚,附承诺书,投标申请人投标阶段应与资格预审阶段人员一致,人员不得进行更换,附承诺书。(8)其他要求:(8.1)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申请人提供承诺书)(8.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申请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申请人须对此条款做出承诺,格式自拟。(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8.12.pdf2025-08-12 15: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