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
标段(包)名称 |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 |
资金来源 | 财政与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79%、21%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2.3.1按环评和规范要求开展验收调查与监测。2.3.2按要求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3.3依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按照相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自主验收要求,配合发包人开展环保验收、办理公示等相关工作。2.3.4配合发包人做好项目通过验收备案后的事后监管检查,包括不限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相关工作及其他需协调事项。2.3.5视现场情况及工作开展需求,全力配合发包人协助指导沿线地方政府,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相关地方政府需落实的环保措施,提供技术、专家等相关支持。2.3.6协助发包人配合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上级单位的督查、检查工作及后续整改回复等工作。2.3.7全线通水验收前,每季度邀请不少于1名环保领域专家开展帮扶检查,分析项目环保管理存在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2.3.8定期邀请环保相关专业资深从业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贯及培训,合同期内共培训3次。主要培训内容应结合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针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等对发包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环保相关问题进行释疑和解答。2.3.9其他为保证本项目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验收、技术服务及咨询工作。 |
招标内容 |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2.3.1按环评和规范要求开展验收调查与监测。2.3.2按要求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3.3依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按照相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自主验收要求,配合发包人开展环保验收、办理公示等相关工作。2.3.4配合发包人做好项目通过验收备案后的事后监管检查,包括不限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相关工作及其他需协调事项。2.3.5视现场情况及工作开展需求,全力配合发包人协助指导沿线地方政府,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相关地方政府需落实的环保措施,提供技术、专家等相关支持。2.3.6协助发包人配合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上级单位的督查、检查工作及后续整改回复等工作。2.3.7全线通水验收前,每季度邀请不少于1名环保领域专家开展帮扶检查,分析项目环保管理存在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2.3.8定期邀请环保相关专业资深从业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贯及培训,合同期内共培训3次。主要培训内容应结合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针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等对发包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环保相关问题进行释疑和解答。2.3.9其他为保证本项目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验收、技术服务及咨询工作。 |
工期(交货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登记之后的首次事后监管检查为止。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3.1.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其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指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表3.0.1确定的大(1)型和大(2)型水利水电工程,或者按照《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表2.1.2确定的大(1)型和大(2)型泵站工程。3.1.3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工作业绩。(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环境监测或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以上职务工作业绩。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对无法出具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的需出具加盖投标人本单位公章任职证明及签订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2.1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外,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及成员方各方拟承担的职责和范围,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派出;3.2.2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且牵头方须满足本款3.1的要求;3.2.3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投标阶段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投标阶段相关的事务;3.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2.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3.2.6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3.2.7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方数量至多为2家。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担过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其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指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表3.0.1确定的大(1)型和大(2)型水利水电工程,或者按照《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表2.1.2确定的大(1)型和大(2)型泵站工程。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https://www.gdgczb.com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无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8-01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06 0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1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9时30分。6.1.2开标时间:2025年8月21日9时30分。6.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6.3 提交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一式2套,将电子签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后装订成纸质文件)、投标文件备用U盘(1个)。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明路28号文化商务大厦5楼,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注:备用U盘单独密封,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包封上写明“投标文件备用U盘”字样(U盘内拷贝投标软件生成的加密及非加密文件、可编辑文件)。(“备用U盘”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如不到场视为默认接受开标结果)。6.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可以授权代理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6.5 提交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一式2套(将电子签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后装订成纸质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注:(1)线下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2)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A4纸(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如因页数过多,装订困难,可分册装订,但需标明分册编号,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纸质投标文件应编写书脊,书脊上应列明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3)开标时不拆封线下纸质投标文件,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5-08-21 09:30:00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明路28号文化商务大厦5楼,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粤采易平台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平台发布。 |
招标人 | 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办公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佳培 | 联系电话 | 13951801165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二街7号601、701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谭工、阮工 | 联系电话 | 13929760231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3742515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