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眉山市彭山区展锋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新丰社区四组199号 | 320,000.00元 | 政府食堂食材采购(百分比):96% | 政府食堂食材采购(百分比):96%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眉山市彭山区展锋商贸有限公司)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政府食堂食材采购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左秀玲、张燕、曹睿(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支付金额:9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丰镇民兴路5号
联系方式:18111438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4号60幢2层1号、2号
联系方式:1582830104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吉
电话:15828301042
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5日
相关附件: 政府食堂食材采购(N511403202500011620250819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眉山市彭山区展锋商贸有限公司).pdf 黄丰推荐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