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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9-12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舞钢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941

2、采购项目名称: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32300.00元

最高限价: 14323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04815144D00414001001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

1432300.00

1432300.00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主要包括:主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3208.26 ㎡, 维修内容为外墙面层拆除 并重新粉刷真石漆 ,外墙窗拆除并重新更换,屋顶面层拆除并重新铺设防水层 ;东配楼地上两层,建筑面积1057.92㎡,维修内容为西立面外窗拆除并重新更换,屋顶面层拆除并重新铺设防水层 ;西配楼地上两层,建筑面积1045.36㎡,维修内容为屋顶面层拆除并重新铺设防水层。

5.2采购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工期:5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3 年以上(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及供应商企业的聘用合同);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9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 2025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完成企业注册和办理CA数字证书。于报名时间在舞钢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企业注册和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办事服务”的相关说明。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

2、地点: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舞钢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

2、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不再到开标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000005184603J

   联系方式:0371-65808406

监督部门: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81005502747M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937568576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舞钢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垭口温州路北段37号

联系人:边悦

联系方式:13607620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哲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凤凰花园小区东院西门

联 系 人:张贵玲

联系方式1758952000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贵玲

联系方式:1758952000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制作和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

内)。

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舞钢市)》下载“供应商工具箱”,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4.2供应商须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响应段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舞钢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