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全线超声波流量计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全线超声波流量计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全线超声波流量计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市辖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我公司现需集中采购一批全线超声波流量计及其附属设备,用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服务须满足具体工程建设要求。 |
| 招标内容 | (1)投标人负责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并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内容,并负责以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名义办理各类设备报批、报建、报装、报验等手续(如涉及)、通过当地主管单位验收,直至本项目所有设备完整交付使用。(2)投标人提供的超声波流量计主体设备、备品备件和安装维修专用工器具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行功能和性能。(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制定的采购计划落实生产及原材料的采购工作,并按工程现场实际进度供货。(4)招标人通过项目技术条款对投标人提供的超声波流量计主体设备功能、性能、结构等方面提出了最低技术要求。技术条款描述内容前后不一致或错误或与采购合同或与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描述不一致的地方,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供应商应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发现并应在招投标阶段或采购合同执行阶段及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按照招标人书面回复结果无条件执行,投标人不得自行决定;投标人未能及时发现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已充分考虑了上述风险并已纳入投标报价中。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深化设计技术文件正在按计划逐步出版或变更,任何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深化设计技术文件所增减的机电设备都是构成工程不可缺少的内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合同范围,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已充分认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完全接受且不提出异议,招标人发出书面指令后、投标人须立即执行该项指令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涉及费用由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质量保证期将在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2400万元。 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无效。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超声波流量计生产(制造)商;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报《投标函》。1.2财务要求: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中国境内的压力等级PN10(含)及以上、声道数4声道(含)及以上的超声波流量计供货业绩(其中明渠业绩不包含在内)。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署页、供货清单,如合同关键页的信息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项目类型、供货范围内容,则投标人须提供其他证明资料。②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已开具的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的供货期间内,累计发票金额大于或等于合同金额的10%),未提供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扫描件的视为无效业绩。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需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投标人声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中国境内的压力等级PN10(含)及以上、声道数4声道(含)及以上的超声波流量计供货业绩(其中明渠业绩不包含在内)。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署页、供货清单,如合同关键页的信息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项目类型、供货范围内容,则投标人须提供其他证明资料。②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已开具的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的供货期间内,累计发票金额大于或等于合同金额的10%),未提供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扫描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https://www.gdgczb.com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无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8-21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6 0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10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投标文件上传回执单,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上传回执单载明的上传时间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5-09-10 09:00:00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 |
| 招标人 | 深圳粤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水库社区东湖二路68号粤海水务1号楼整套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1532345868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科汇金谷二街7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温工、谭工 | 联系电话 | 13929760231 |
| 招标监督机构 | 深圳粤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党群纪检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5-2217336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