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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札达县2025-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面建筑物)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2025-10-15

阿里地区札达县2025-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面建筑物)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阿里地区札达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札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对编号为“札达县2025-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面建筑物)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序号

地块

编号

宗地坐落

土地用途

使用

年限

宗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1

2025-01号

札达县河北路中段东侧

商业用地

40年

5580.12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2.0

<2.5

≤50%

≥20%

≤36

(一)拟出让地块信息:(表1)

序号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房产面积(㎡)

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2025-01号

札达县河北路中段东侧

5580.12

2556.17(20栋)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903.93

9.04

180.786

(表2)

(二)规划要求:

1.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札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札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及相关单位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

3.地勘:出让地块地下条件由竞得人自行勘察设计,按勘察结果要求做好相关技术设计及相关防护工程。

二、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且符合阿里地区札达县招商引资政策(需是阿里地区札达县招商引资企业),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但出让方案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阿里地区札达县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以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包括控股或投资的企业)不能申请参加拍卖。

(三)札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和西藏金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拍卖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四)详细竞买条件请到西藏金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解。

三、本次拍卖交易设有保留底价

竞买人出价达到底价或高于底价的则拍卖成交。

四、出让方式

采取线上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拍卖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进行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拍卖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拍卖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交易网址:www.ggzy.xizang .gov.cn。

五、公告时间及拍卖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至2025年11月4日18时30分。竞买人可于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至2025年11月4日18时30分索取拍卖出让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竞买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二)拍卖时间:2025年11月5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5分钟)。

六、资格确认

(一)经札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审查通过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申请确认表》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

(二)交纳保证金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至2025年11月4日18时30分,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保证金账户:

1.开户名:西藏金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行:建行拉萨城西支行。

3.账号:54050102363600001215。

4.交纳保证金凭证须备注:札达县2025-01号土地竞买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交付土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建筑设计方案、建筑风貌和建筑类型以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宗地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移交的依据,移交以实际面积现状为准,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三)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两年之内竣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双方按规定另行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竞买人在报名、竞价过程中,因提交材料、填报内容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届时以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札达县2025-01号地块场地内依现状拍卖出让,地块内因施工和自身建设需要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方自行解决。

(八)竞得人在与札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后10个工作日内,需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系统)通过竞买人账号上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转地价凭证。

八、违约责任

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将按照成交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时间延期超过约定时间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将项目地块无偿收回,竞得人前期所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以退回。

九、交易实施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札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委托西藏金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十、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札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西藏金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18678301789

札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西藏金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