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湖1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室外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2-12620000224333349J-20251031-05824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朱雀湖1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室外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经发投资备【2014】2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兰州瑞新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朱雀湖1号地块位于兰州新区纬七路与经七路交汇处西南侧。
2.2 工程规模:室外水暖电管网。
2.3 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计划开工工期:2025年11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15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1390万元。
2.8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三类。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3.1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朱雀湖1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室外工程全部工程。
3.2 本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本次招标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所有组成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 个月(2025 年3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5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 年至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6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08 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7 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8日18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登记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本项目采用线上递交,在线开标的方式,投标人代表无需到场)。
(1)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
(2)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3)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澄清如下:
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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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兰州建投集团208 室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保利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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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