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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嘉置业有限公司27.27%国有股权

|2025-11-06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转让方名称转让行为批准单位转让比例挂牌价格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重要信息披露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SDZR250144
山东奥嘉置业有限公司27.27%国有股权
临沂城发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临沂河东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27
546.09万元 人民币
20
2025-11-06
网络竞价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其中,转让方临沂城发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45.4万元,实缴出资545.4万元。 2.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启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启阳审字〔2025〕第1129号、山东启阳审字〔2025〕第1133号《审计报告》及山东大普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大普资评报字(2025)第41691号《资产评估报告》。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