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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生活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广汽生活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_广汽生活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11-07
广汽生活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504-440113-04-01-281284
投资项目名称广汽生活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广汽生活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
标段(包)名称广汽生活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北部,六涌河及金雁佳园以北,南大干线以西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市级)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市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5804.25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61115.31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4688.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9115.11平方米,主要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中学及相应配套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51688.28㎡,综合容积率为2.48。共9栋塔楼,分别为30层、28层、25层,建筑总高度≤100m。基坑安全设计等级二级,地基与基础设计等级甲级,单一地下管线预估不超过5Km。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发包人选定方案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
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67.9823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3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3.3.1、3.3.2、3.3.3项资质: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提供: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注:资质内容按照新标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满足以下要求:(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1)、(2)、(3)、(4)之一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4)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注:(1)投标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未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1月7日 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0时45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0时45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0时45分 开标地点2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9楼
招标人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20-8362032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1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20-8329278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362032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http://qyk.gzcc.gov.cn/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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