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326257060010000038
二、项目名称:2025年平阳县闹村乡东北村村委会至贡后山通自然村农村道路亮化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折扣率:88(%) | 温州壹帆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环城路283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2025年平阳县闹村乡东北村村委会至贡后山通自然村农村道路亮化提升项目 | 2025年平阳县闹村乡东北村村委会至贡后山通自然村农村道路亮化提升项目 | 江苏沃泰照明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1 | 1141737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陈梁,金光明,王晓刚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1 | 温州壹帆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61.0 | 63.0 | 62.0 | 62.0 | 20.45 | 82.45 |
| 1 | 浙江名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6.0 | 45.0 | 45.0 | 42.0 | 29.03 | 71.03 |
| 1 | 温州展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0 | 25.0 | 28.0 | 27.33 | 30.0 | 57.33 |
| 1 | 平阳县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8.0 | 23.0 | 27.0 | 22.67 | 20.77 | 43.44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55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府前街5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796003
质疑联系人:苏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958796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财富大厦7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639288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63928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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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2025年平阳县闹村乡东北村村委会至贡后山通自然村农村道路亮化提升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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