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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主战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及训练中心用房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306053

|2025-11-18
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主战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及训练中心用房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YFJ2501404-01ZX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主战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及训练中心用房改造项目已由建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主战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及训练中心用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建发改【202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建邺区文体西路9号及文体西路22号 2.2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及相关配套服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与本设计相关的专项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不含燃气和自来水)、概算编制、配合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等相关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所有专业的设计服务。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工程监理: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协助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初步审查、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服务工作。工程检测:材料检测,依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所发“苏价服〔2001〕113号”文件附件所列范围内涉及的检测项目及满足工程验收需求的所有相关材料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检测(砼、砂浆、钢筋、砂石、防水材料等)、室内环境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现场强度、结构性能、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装饰材料检测、门窗检测、建筑水电检测、消防检测(含查探)等相关检测。具体检测项目根据设计要求和委托人要求确定,检测报告满足验收要求。 2.3 服务期限:59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49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主战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及训练中心用房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对体育大厦、南湖体育馆进行房屋建筑二次设计改造、室内装饰建设改造、信息化工程建设和室外配套工程建设;总改造面积约17002.62平方米,最大单体改造面积约12166.4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9994.37万元。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c.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2、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业绩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业绩认定标准:(1)2020年10月1日及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5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新建或改造类)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发出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的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2020年10月1日及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5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新建或改造类)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发出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的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3)2020年10月1日及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5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新建或改造类)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设计项目,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发出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的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4)2020年10月1日及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5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新建或改造类)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工程检测项目,且担任工程检测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发出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的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备注: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必须是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如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如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且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2)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必须为无在监;(3)工程检测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备注: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不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 其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总负责人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9)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0)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单位任意一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0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技术部分16.00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含项目总负责人答辩):16.00 分
商务部分84.00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32.00 分
投标报价:45.00 分
业绩:3.00 分
荣誉、信用:4.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 方法二; 2、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2%-98%(92%、93%、94%、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5.5%、96%、96.5%、97%、97.5%、98%);K2值的取值范围为92%-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K2值=97%。 方法三(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85%-95%(85%、86%、87%、88%、89%、90%、91%、92%、93%、94%、95%)。 备注: 1、评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评价(0~2.00)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等进行评审。(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0~2.00)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等进行评审。(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工程设计(0~4.00) 对工程设计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工程监理(0~4.00) 对工程监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工程检测(0~2.00) 对工程检测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0~2.00)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进行评审。(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4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最多扣2分。
备注: 1、评分因素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招标范围在招标文件中选择,并根据项目特点对各评分因素适当细化标分标准;按照优、良、中、差、无,分档设置,合理分配分值。 2、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分点不得分外,最低分值不得低于评分点分值的70%。
2.2.4(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评分标准 项目总负责人(0~6.00)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提供的执业资格取得年限满12年(含)及以上的得3分,满5年(含)及以上不足12年的得2分,不足5年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计算,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负责人配置情况(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0~6.00) (1)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工程监理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3)工程检测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备注:以上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为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若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项目组各专业成员(工程设计成员):(0~8.00) (1)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5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装饰装修人员:具有装饰装修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装饰装修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3)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5)暖通专业设计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6)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备注:以上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为项目组各专业成员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若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项目组各专业成员(工程监理成员):(0~12.00) (1)土木工程专业(工民建或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本项满分1.5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版为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如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不区分等级的,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计取。)(2)结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人;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加0.5分/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人,本项满分3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版为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如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不区分等级的,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计取。)(3)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本项满分1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版为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如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不区分等级的,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计取。)(4)消防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本项满分1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版为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如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不区分等级的,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计取。)(5)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本项满分1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注册设备监理师以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登记证书为准,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如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不区分等级的,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计取。)(6)建筑设备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本项满分1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版为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如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不区分等级的,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计取。)(7)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人;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加0.25分/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人,本项满分2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版为注册造价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如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不区分等级的,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计取。)(8)安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加0.5分;本项满分1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9)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25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加0.25分;本项满分0.5分,无本专业人员不得分。(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备注:①以上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为项目组各专业成员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若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②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项目组各专业成员等全部服务团队人员均不可兼得,同一人员按最高得分计取。③以上全部服务团队人员相关证书若处于延期状态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期查询截图。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备注: 1、第(2)项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评分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发包范围和内容需要选择,并根据项目特点明确具体的细化标分标准;
2.2.4(2)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2.2.4(2) 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0~3.00) 2020年10月1日及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5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新建或改造类)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1项符合的,得1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2项符合的,得2分;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3项符合的,得3分。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检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发出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的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备注:①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人按该项分值的90%计分,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70%计分;③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计分;④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企业业绩和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不可以兼得
2.2.4(2) 荣誉、信用 企业荣誉、信用(0~4.00)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在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最近一期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省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评定为最高等级的得2分;省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评定为次高等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评定为其他级别的得0.5分;满分2分。(提供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证明材料及信用等级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2020年10月1日及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2分;获得过省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1分;获得过市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0.5分;满分2分。(本项限评1个获奖项目,提供多个获奖项目的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无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文体路56号11楼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1楼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齐萌
电话: 13813398592 电话: 1327082688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电话:025-8646618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