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2025ZJ1010207 |
| 洛东厂区一期内设备 |
| 其他资产 |
| 嘉兴市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8,578,400元 人民币 |
| 20 |
| 2025-11-24 |
| 其他 |
| 1、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同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如受让方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的相应施工资质的,则由受让方自行组织拆除,如受让方不具备以上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以上施工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拆除,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风险责任。3、本项目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