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2025ZJ1010200 |
|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竹园矿区生产线试机及调试头破筛分废料一批 |
| 其他资产 |
| 金华交投凯越矿业有限公司 |
| 5.5元 人民币 |
| 5 |
| 2025-11-24 |
| 其他 |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3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整)保证金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户号码:12080170192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其履行后续标的物出让合同条款的担保,若受让方在装卸、清运过程中履约良好且无违约行为的,该保证金在受让方完成所有工作并经转让方确认后由转让方不计息退回。3.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必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预付成交价款5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华交投凯越矿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营业部,账户号码:33050167673500002526)。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据实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切以开票人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5.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标的物市场价格变动或标的物质量等问题而带来的风险。6.受让方付清前期预付款5万元整后,按转让方要求进场,具体交接情况以转让方通知及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