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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沈海高速宁海城区段老路拆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11-26

1、招标条件

G15沈海高速宁海城区段老路拆除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9-330226-04-01-780431,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宁海县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拆除工程实施范围:原G15沈海高速穿宁海城区路段。实施地点:起点北至象义线,往南经塔山工业区、梅林街道胜建村,设宁海互通,过象西线,跨越颜公河,向西南延伸终点至金山路,本项目拆除高速老路长约10km(含桥梁10座、互通区1处、服务区1处),并改造高速沿线上跨道路1处。拆除段公路技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标准断面宽度为24.0m。总投资约13000万元,其中投资建安费约1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项目验收配合,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总周期240天,其中:勘察60天,总体设计方案30天,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60天,施工图设计90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或由以下(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上述3.1(1)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任务,并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安民路6号桃源大厦E幢7楼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583978

招标代理: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严岳海、周聪燕

联系电话:0574-65250961

监管部门:宁海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