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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JH-07-03-28地块(黄酒小镇八号地块)房产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2025-11-28

越城区JH-07-03-28地块(黄酒小镇八号地块)房产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越城区JH-07-03-28地块(黄酒小镇八号地块)房产项目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3-330602-04-01-34336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越浦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越浦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10000万元,工程概算208086.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80000万元,建设规模:越城区JH-07-03-28地块(黄酒小镇八号地块)房产项目,总用地面积7966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4595.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3627.8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0967.41平方米。本工程为装配式混凝土与钢混结构建筑,项目业态为排屋(三层)、叠拼(五层和六层)、洋房(八层和九层)、地下室及配套用房。建设地点:越城区东浦街道黄酒小镇, 越城区JH-07-03-28地块(黄酒小镇八号地块)房产项目用地范围东至大树江沿河绿带,南至大树江沿河绿带,西至南兴河,北至洋江西路,□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具体包括:(1)场地平整、桩基工程、基坑围护、土石方工程(开挖和回填)、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及钢结构)、安装(含给排水、强电、电梯、暖通、综合管线、空气能热水器、消防、智能化、三网合一、无线信号覆盖、抗震支架、充电桩、泛光照明等专业)、门窗、幕墙、外墙涂料、地下室地坪(彩石/地坪漆)、人防(设备和物资)、进户门及智能锁、地下室等工程、场外市政综合管线工程(雨污废,含雨水池和生化池)施工、景观工程、户外家具和游乐设施、装饰装修(软装和硬装)工程及项目品质提升工程等;(2)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竣备阶段的开荒保洁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7946.1846万元。

2.3施工总工期:810日历天 。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 年1月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装配式住宅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装配式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单位能够体现装配式的相关竣工图纸,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②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面积为准。

④“住宅项目”定义以《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的定义为准,即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下同

⑤“装配式建筑”定义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具体参照省、直辖市住建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例如:DBJ33/T1165-2024)的定义为准。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下同。

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共同承接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其独立承担的施工内容须符合上述业绩要求,除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中的内容外,还需另行提供该业绩项目的联合体协议书。

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可。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方与成员方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统筹策划、协调、建设管理和工程施工等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职工;⑤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⑥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应满足3.2的要求。

3.5□其他要求: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备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 年10 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潜在投标人自行注册登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1月19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监管机构: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越浦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锡麟路37号

联系人:宋工

电 话:0575-85388902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朝皇路58号正大综合楼515

联系人:孟丹萍、陈飞、丁小丽

电 话:15988275574、18267515997、15167005971

邮 箱:952804478@qq.com

2025年10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