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主院区、北院区污水处理维保项目
|2025-11-28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主院区、北院区污水处理维保项目 招标公告
|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委托,为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主院区、北院区污水处理维保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主院区、北院区污水处理维保 |
| 2、招标单位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
| 3、建设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0号 |
| 4、工程规模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主院区、北院区污水处理维保项目,拟对主院区、北院区开展污水处理社会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保养,内容包含污水操作人员驻场、污水日常检测、设备维护保养、消毒药剂供应等。 |
| 5、总投资 | 61.7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
| 7、标段划分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主院区、北院区污水处理维保项目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主院区、北院区污水处理维保项目 |
| 8、招标内容 | 其他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2026-01-16--2027-01-15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12、合同估算价 | 总:61.7万元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主院区、北院区污水处理维保项目: 61.7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0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1.企业资质须具备:(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完成本次采购的全部要求;(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项目负责人资质须具备:无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其他要求 | 1、请投标单位自行登陆“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shenyang.gov.cn/xzzx/index.jhtml下载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进行注册、CA锁办理。 2、注册后可登陆平台参与医疗器械行业相关项目。3、本项目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获取文件成功后,需将所投项目名称、营业执照、联系人及电话同步发送至邮箱mao753603365@yeah.net,代理公司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投标时间 | 确认投标开始时间 | 2025-11-28 09:00:00 |
| 确认投标截止时间 | 2025-12-05 16:00:00 |
| 2、获取文件要求 | 1、请投标单位自行登陆“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shen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2.本项目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获取文件成功后,需将所投项目名称、营业执照、联系人及电话同步发送至邮箱mao753603365@yeah.net,代理公司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 报名联系电话:18640345263 |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11-28 09: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2-05 16:00:0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shenyang.gov.cn/) |
| 5、招标文件售价 | 0元 |
| 6、保函缴纳地址 | https://syggzyjrpt.lnzb.com/#/?type=%2F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25-12-22 09:3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
| 地址 | 黄河南大街20号 | 邮编 | 无 |
| 联系人 | 胡老师 | 电话 | 024-86203666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7层 | 邮编 | 110014 |
| 开户行 | 盛京银行沈阳市沈河支行 | 电话 | 18640345263 |
| 账号 | 0334010102000016944 | 联系人 | 毛鹤屿 |
| 传真电话 | / | | |
| 备注 | 1、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请投标单位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递交投标文件。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且视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