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Q530700202500282 |
| 丽江市古城区文化街道办事处电解铝厂厂区堆放的约93104.36m?黏土拍卖项目 |
| 其他资产 |
| 丽江市古城区自然资源局 |
| 51.21万元 人民币 |
| 31 |
| 2025-12-05 |
| 拍卖 |
| 九、特别说明:1、运输: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位于丽江市古城区文化街道办事处电解铝厂厂区内,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合理预估运距成本,自行与厂区、街道办协调运输时的道路使用事宜,因竞买人运输造成的道路损坏、交通事故、标的物损毁等责任由竞买人承担。2、装车:买受人在转运标的物时,自行负责装车,不得挑拣及超范围取料。3、运输车辆:买受人在转运标的物时应选择合适的运输车辆,以免运输受阻或对道路造成损坏,若对道路造成损坏的,须对损坏道路进行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4、税、费:此次拍卖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用3.5万元、资源税等相关税、费。(此次评估价格仅包含了增值税,未含资源税及其它相关税、费)。5、标的计量:此次拍卖的标的物计量以委托方测绘的数据为准,现状拍卖,不过磅,多不退少不补,敬请竞买人务必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踏勘,报名参拍既视为您已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6、场地占用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丽江市古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产权交易合同》,买受人须在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转运时间期限内转运完所标的物,逾期未完成转运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须向委托方支付场地占用费,标准为500元/天。逾期超过【30】日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处置剩余标的物,且买受人已支付的成交价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7、本次拍卖的标的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自行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全面了解,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委托方对标的的使用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拍卖标的实物与评估报告完全一致。8、我方及其工作人员通过图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描述、介绍和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所作的担保。9、竞买人应当亲自审看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了解拍卖标的瑕疵情况,自行判断拍卖标的数量、质量、品质及价值。10、本次公告及资料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竞买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我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