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恒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12户(13笔)债权批量转让
一、债权明细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债务人 | 基准日 | 本金余额 | 欠息(含利息、罚息、复利) | 费用 | 债权 金额 | 担保方式 | 有效的抵(质)押物信息 | 有效的保证人名称 | 转让价格 | 保证金 |
1 | 重庆再恒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2025.7.31 | 224.95 | 10.581935 | 1.7400 | 237.271935 | 信用_信用 | / | 梁*军、吴*影、吴* | 100.80 | 239.71 |
2 | 重庆市江津区乐醉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25.7.31 | 264.962179 | 17.597342 | 1.4087 | 283.968221 | 信用_信用 | / | 徐*坤、王*莲、周*勇、徐*英 | 118.70 | |
3 | 重庆御桢蒂食品有限公司 | 2025.7.31 | 180.00 | 8.004639 | 1.0569 | 189.061539 | 信用_抵押 | 顺位抵押:江津区几江街道环城南路2幢住房;重庆市江北区新溉大道890号1幢20-5住房 | 周*敏、苏* | 80.67 | |
4 | 重庆新湘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5.7.31 | 210.00 | 14.885767 | 1.6824 | 226.568167 | 信用_信用 | / | 黄*勇、黄*、黄*鑫 | 94.08 | |
5 | 重庆三橙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25.7.31 | 100.00 | 6.402405 | 0.698 | 107.100405 | 信用_信用 | / | 胡*武 | 1.12 | |
6 | 重庆橘香四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25.7.31 | 80.00 | 4.793732 | 0.5969 | 85.390632 | 信用_信用 | / | 曾* | 2.9301 | |
7 | 锦川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2025.7.31 | 100.00 | 6.536160 | 0.6947 | 107.23086 | 信用_信用 | / | 古*海 | 3.3269 | |
8 | 重庆顺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25.7.31 | 30.00 | 1.646257 | 0.4729 | 32.119157 | 信用_信用 | / | 古* | 0.848 | |
9 | 重庆顺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25.7.31 | 26.00 | 1.420238 | 0.00 | 27.420238 | 信用_信用 | / | 古* | ||
10 | 重庆新湘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5.7.31 | 255.00 | 14.313594 | 1.3794 | 270.692994 | 抵押_担保 | 1、南岸区花园路街道环湖路14号2幢15层2号; 2、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双龙西路一支街6号金日阳光花园C3幢6/7/顶-1; 3、重庆经开区南湖路26号3幢1-27号门面。 | 黄*鑫、黄*勇、黄* | 127.74 | |
11 | 重庆市江津区金辉商贸有限公司 | 2025.7.31 | 305.00 | 14.4813 | 1.5742 | 321.0555 | 抵押_担保 | 1.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路16号名仕城1幢120号的房产; 2.江津区几江街道西关街69号渝津花园B幢12-B号的房产; 3.江津区几江街道西关街69号渝津花园A幢1-K3 的房产; 4.江津区鼎山街道滨江大道鼎山段467号恒通津都海岸13幢3-2号的房产; 5.江津区鼎山街道滨江大道鼎山段549号维多利亚港湾2幢1-6-7号、2幢1-6-6、2幢1-6-5号、2幢1-6-4、2幢1-6-3号、2幢1-6-2号、2幢1-6-1号的房产。 | 刁*、文* | 161.462 | |
12 | 重庆市江津区展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5.7.31 | 59.828722 | 31.626894 | 0.00 | 91.455616 | 信用_信用 | / | 闫*新 | 47.171 | |
13 | 重庆汉瑞佳悦食品有限公司 | 2025.7.31 | 134.337.89 | 11.55619 | 0.00 | 145.893979 | 信用_抵押 | 顺位抵押:1、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兰溪路99号(丰茂实业标准厂房22幢负1层1号);2、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兰溪路99号(丰茂实业标准厂房26幢1至3层1号) | 重庆市嘉麦士食品有限公司、康*、石*、石*军 | 60.20 | |
合计 | / | / | 1970.07869 | 143.846453 | 11.3041 | 2,25.229243 | / | / | / | 799.048 | 239.71 |
二、特别说明
1、本次转让的债权基准日见附件债权信息表,关于债权详细情况及司法进程等,意向受让方可按程序向转让方咨询。实际金额、到期时间、担保情况等以合同约定和法律文书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3、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抵押物的抵押或担保情况;(2)本项目债权金额数据未取得债务人的书面确认;(3)债务人的偿还能力;(4)债权的回收风险;(5)债务人可能存在其他未知债务纠纷或诉讼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行业监管规定、关联交易限制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7、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8、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外,本次所转让债权成交后可能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债权关系、债权主体和抵押关系变更税费、债权关系变更通知公告费、受让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保证所缴纳的保证金和交易价款(若涉及这一情形)为其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需为取得国家金融监督总局(原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四、联系人
标的踏勘联系人:杨将才联系电话:13637881385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人:吴秋伊联系电话:0236315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