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 | 11,575,872.00元 |
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采购需求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采购需求 | 租赁期为三年,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采购需求 |
张勇亮(采购人代表)、郑晓婷(采购人代表)、曹炼、严海娟、何晓琳、胡庭清、陆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 7.34396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通过 | 通过 | 11,575,872.00元 | 11,575,872.0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下列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原场所自2020年投入使用至今,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由于前期该场地已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完成定制式建设和装修并投入使用,继续租赁该办公场地可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投入,减少重新选址、改造装修、办公设备购置、场所搬迁、专用网络迁改等成本的再投入。交通便利、指引清晰,拟续租的该场所已为广大办理业务群众熟知和接受,方便群众办事,可保证服务大厅整体服务的延续性。 综上,从节约财政资金、满足服务大厅及办公工作需要等方面综合考虑,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续租上述用房,单一来源单位为: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7号
联系方式:020-26256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瑞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395号-2
联系方式:020826918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2082691899
广州瑞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