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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傍江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首开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番禺区傍江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首开区)_番禺区傍江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首开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2025-12-18
番禺区傍江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首开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311-440113-04-01-607836
投资项目名称番禺区傍江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首开区)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傍江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首开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标段(包)名称番禺区傍江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首开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大龙街傍江东村
资金来源国有或集体投资资金来源构成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采用EPCO的建设管理模式,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368.02平方米,建筑占地约3750平方米,新建2栋工业大厦,工业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配套设施高度局部突破60米,均控制在80米以内;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分别约为18690平方米、176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9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6330平方米,地下约6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水电工程(含通信线网)、绿化工程、场地内原有遗留基础处理、场地平整、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室外场地、园林及绿化工程、园路(含周边道路)及市政道路接驳、项目对外接驳的外水(包括给水和雨污水接驳等)、外电(从供电部门批复的接取电源处开始,至本项目高低压配电房所有的电力设施装置及土建等配套设施)。
招标内容2.2.2招标内容:番禺区傍江东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首开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补勘)部分;2、设计部分;3、施工部分;4、运营部分。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工期(交货期)计划工期:本项目暂定总工期730日历天(具体按合同约定为准)。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687.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3.1.3、3.1.4资质: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⑤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 ,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1.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的规定换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3.1.4运营资质要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述证书经营范围内包含租赁服务或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内容的网页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查询页面为准】。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由6家组成(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其中1家为牵头方)、运营单位不超过2家),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1家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其承担的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并且不得兼任。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有两家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应全部由其中一家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方名称)]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XXXX公司(成)XXXX公(成)……】,由联合体牵头方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1项目负责人:工程类或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取得以下任意一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3.3.2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加锁。3、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3.3技术负责人: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3.3.4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3.3.5运营负责人:工程类或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取得以下任意一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土木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7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0时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应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6F)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
招标人联系人古先生联系电话020-84857642
招标代理机构番海招标(广东)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1385号番海招标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858210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联系电话020-8485764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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