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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项目征拆迁改跟踪审计项目YTXCY-GZSJ-1、2、3标段招标公告

|2025-12-18

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项目征拆迁改跟踪审计项目

YTXCY-GZSJ-1、2、3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项目已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盐城至靖江站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1133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靖江站至江阴站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1179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江阴站至惠山站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1134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惠山站至宜兴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1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铁路集团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铁路集团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已与泰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项目泰州段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和《新建盐泰锡常宜铁路泰州南站与沪渝蓉高铁同步实施工程泰州段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已与扬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项目扬州段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已与常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项目常州段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已与盐城市人民政府签订《新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项目盐城段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项目征地拆迁跟踪审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正线铁路等级为高速铁路,正线数目为双线,设计行车速度为350公里/小时(引入泰州南站范围平纵断面按限速200公里/小时)。按照征拆协议,具体征地拆迁范围如下:

泰州段:(1)项目正线DK27+731~DK131+870.939,DK132+400~DK206+150,正线长166.018km。(2)项目正线DK206+150~DK211+769.353,正线长5.619km。(3)新建兴化东站及综合维修工区、泰兴东站及综合维修工区、靖江站。(4)泰兴东站常泰铁路同步实施左线CTDK0+114.659~CIDK0+684.048,长0.569km;右线CTDyK0+114.659~CTDyK0+684048,长0.569km;站内套线单线1.236km。(5)不含《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泰州南站与沪渝蓉高铁同步实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1389号)中批复范围。项目建设工期5.5年。

扬州段:DK131+870.939~DK132+400,正线长0.529km。项目建设工期5.5年。

泰州南站与沪渝蓉高铁同步实施工程:南官河至泰镇高速公路间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正线(长约10.1公里)和泰州南站相关工程(不含泰州南站站房)。

常州段:(1)正线 DK257+870~DK258+650、DK260+676DK263+906.1、DK272+741~DK288+916,正线长20.185km。(2)新建前黄站、前黄综合维修工区及寨桥线路所各1座。(3)新建寨桥线路所及寨桥线路所常泰铁路同步实施工程,左线CTDK82+672.846~CTDK82+933.932,长0.261km;右线CTDyK83+227.133~CIDyK83+538.898,长0.312km。项目建设工期 5.5 年。

盐城段:(1)盐宜铁路正线左线:DIK0+000(相应于既有盐通铁路 K0+110.167)~DK27+731,正线长27.731km。(2)盐城站右线统行段:DyK0+000(相应于既有盐通铁路K0+310.083)DyK2+413.943(=新建双线起点D2K2+620.067),单线长2.414km。(3)盐城站反发线:DLK0+090(相应于右线DyK0+196.77)~DLK4+986.861(相应于正线DK5+300),单线长4.897km。(4)接轨盐城站相关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工期5.5年。

无锡段:(1)项目正线DK211+769.353~DK220+621.737,正线长8.804km。(2)项目正线DK220+621.737~DK253+600,正线长32.978km;(3)正线DK253+600~DK257+870、DK258+650~DK260+676、DK263+906~DK272+741、DK288+916~DK322+961.81,正线长49.524km;(4)江阴右线绕行段:DyK220+900.0~DyK230+941.570,线路长10.042km;(5)新建惠山站(盐宜场)、惠山综合维修车间及存车场各1座。(6)惠山综合维修车间及存车场走行线:ZDK0+000~ZDK2+092.266,线路长2.092km;(7)宜兴联络线左线LDK0+000~LDK3+158.950,线路长3.159km;宜兴联络线右线LDyK0+000-LDyK3+572.654,线路长3.573km;(8)新建太湖西站、改建宜兴站并新建梅园线路所1座。

本次招标内容为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项目征地拆迁跟踪审计,征地拆迁概算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

线段

(按征拆

协议划分)

地方

政府

征拆概算

(万元)

征拆

工作经费

(万元)

河道加固防护、“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费用(万元)

合计

(万元)

1

盐城段

盐城市政府

40,644.34

1,269.25

28,716.03

70,629.62

2

泰州段

泰州市政府

560,770.84

15,253.83

225,747.79

801,772.46

3

泰州南站与沪渝蓉高铁同步实施工程泰州段

泰州市政府

34,711.39

694.98

784.26

36,190.63

4

扬州段

扬州市政府

370.21

38.08

1,533.67

1,941.96

5

无锡段

无锡市政府

361,268.41

12,362.23

247,407.79

621,038.43

6

常州段

常州市政府

121,890.81

3,158.55

37,809.76

162,859.12

合计

1,119,656.00

32,776.92

541,999.30

1,694,432.22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YTXCY-GZSJ-1标段、YTXCY-GZSJ-2标段及YTXCY-GZSJ-3,各标段的招标范围如下:

YTXCY-GZSJ-1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对盐泰锡常宜铁路全线段的全过程(含征地拆迁、“三电”及管线迁改和河道补偿及防护、土地复垦、临时用地补偿等)合规性进行审计,充分与地方征拆实施机构对接,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审计问题,核实相关事项,及时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并定期检查整改情况。征拆迁改项目结束后,对拆迁项目总成本(包括包干内和包干外)实施决算审计,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如下:

1、征地拆迁资金情况审计

(1)对征地拆迁资金审计

征地拆迁资金审计包括对征地拆迁资金的筹集、使用、拨付和管理的审计,重点审计征地拆迁资金来源是否正当、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是否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贪污、浪费的现象;是否独立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2)对工作经费、拆迁服务费审计

工作经费、拆迁服务费使用依据,开支标准和范围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规范要求,有无滥支乱用行为;会议、招待及福利补贴等费用(含食堂费用)是否有违反相关规定之事项。

(3)对各项规税费进行审计

各项规税费的计取及支付是否取得充分依据;缴费票据是否合法、合规。

(4)对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审计

银行存款利息是否按规定核算,利息收入核算是否合规、完整。

(5)对各部门资金往来审计

关注与市、县(区)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镇财政所的资金往来;关注是否存在为其他部门、其他项目垫付(或出借)资金的情况。

2、征拆项目合规性审计

(1)审计拆迁实施等单位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对信息公开的法规政策、补偿方案和操作流程等内容,以及信息公开的格式、地点、形式和要求等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信息公开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等情况。

(2)对征拆机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审计

检查征拆实施机构是否设置专门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办理资金收付与记账人员是否按不相容岗位相分离设置;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进行核算;是否制定规范的资金支付审批制度。

(3)对拆迁项目前期资料进行审核

审计征收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前期资料是否齐全,相应手续是否合规,前期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征收立项文件、地块红线图、征收地块审批等许可性文件资料、经过联合会商确认的征收补偿安置操作细则、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批准通知书,以及有关计划流程、现状调查、实施动迁等资料。

(4)对委托第三方招标程序审计

对拆迁实施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的拆除、评估、咨询、审计等事项,审计是否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等必要程序;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公允、合规,合同金额是否经过充分竞争。

(5)对支付补偿款过程审计

检查拆迁实施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补偿协议支付补偿款,是否按补偿名册办理“一户一卡”;发放现金补偿款时是否对全过程进行拍摄记录;检查非住宅、公有资产补偿款是否存在拨付至个人账上的情形。

3、征拆迁改项目结束后,审计单位应对拆迁项目总成本(包括包干内和包干外)实施决算审计,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4、服务期限:从招标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征拆迁改工作完成。

YTXCY-GZSJ-2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对盐泰锡常宜铁路盐城市、泰州市、扬州市范围内(线段1至线段4)的全过程(含征地拆迁、“三电”及管线迁改和河道补偿及防护、土地复垦、临时用地补偿等)合规性进行审计,对审价单位工作进行复核,充分与地方征拆实施机构对接,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审计问题,核实相关事项,及时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并定期检查整改情况。

1、征拆过程审计

(1)对拆迁个人、工企单位的拆迁协议合规性审计(抽查30%以上,包括本数,下同)

对拆迁实施单位与被拆迁个人、工企单位签订协议数据的准确性、政策的合规性进行审计。

(2)参与现场调查被拆迁户基本情况(抽查30%以上)

拆迁实施单位开始入户调查、补遗丈量的同时,跟踪审计同步进场;审计项目组人员拍摄影像资料留存,并做好监督工作。

(3)对拆迁谈判过程跟踪审计(抽查30%以上)

项目组人员在项目现场与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沟通、协调,跟踪审计工作与被拆迁项目的进度保持一致,对跟踪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协调,原则上不参与拆迁谈判与签字,不干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正常谈判工作。

(4)对特殊事项及遗留问题的审计

拆迁谈判中政策以外的补偿、特殊拆迁户(如钉子户、特困户、历史遗留问题户等)的拆迁补偿,检查是否对没有补偿标准的市县,为本项目制定新的补偿标准,标准是否超过其他周边市县的补偿标准,审计是否存在搭车提高补偿标准的情况。

2、对第三方审价服务机构盖章确认的工作量清单的审计(抽查30%以上)

对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的征地拆迁、“三电”管线迁改和河道补偿及防护等实施阶段第三方审价机构提供的审价结果进行再审核。

3、服务期限:从招标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征拆迁改工作完成。

YTXCY-GZSJ-3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对盐泰锡常宜铁路无锡市、常州市范围内(线段5和线段6)的全过程(含征地拆迁、“三电”及管线迁改和河道补偿及防护、土地复垦、临时用地补偿等)合规性进行审计,对审价单位工作进行复核,充分与地方征拆实施机构对接,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审计问题,核实相关事项,及时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并定期检查整改情况。

1、征拆过程审计

(1)对拆迁个人、工企单位的拆迁协议合规性审计(抽查30%以上,包括本数,下同)

对拆迁实施单位与被拆迁个人、工企单位签订协议数据的准确性、政策的合规性进行审计。

(2)参与现场调查被拆迁户基本情况(抽查30%以上)

拆迁实施单位开始入户调查、补遗丈量的同时,跟踪审计同步进场;审计项目组人员拍摄影像资料留存,并做好监督工作。

(3)对拆迁谈判过程跟踪审计(抽查30%以上)

项目组人员在项目现场与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沟通、协调,跟踪审计工作与被拆迁项目的进度保持一致,对跟踪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协调,原则上不参与拆迁谈判与签字,不干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正常谈判工作。

(4)对特殊事项及遗留问题的审计

拆迁谈判中政策以外的补偿、特殊拆迁户(如钉子户、特困户、历史遗留问题户等)的拆迁补偿,检查是否对没有补偿标准的市县,为本项目制定新的补偿标准,标准是否超过其他周边市县的补偿标准,审计是否存在搭车提高补偿标准的情况。

2、对第三方审价服务机构盖章确认的工作量清单的审计(抽查30%以上)

对盐城经泰州无锡常州至宜兴铁路的征地拆迁、“三电”管线迁改和河道补偿及防护等实施阶段第三方审价机构提供的审价结果进行再审核。

3、服务期限:从招标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征拆迁改工作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格要求如下:

YTXCY-GZSJ-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项目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交通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审计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省国资委限制业务、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因其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参与项目审计人员无行业惩戒等不良从业记录,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21年1月1日至今在项目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交通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审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审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有6名主要审计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审计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六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YTXCY-GZSJ-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项目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交通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三电迁改第三方审价或审计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2021年1月1日至今在项目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交通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三电迁改第三方审价或审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审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7人,其中至少有4名主要审计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审计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六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YTXCY-GZSJ-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项目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交通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三电迁改第三方审价或审计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2021年1月1日至今在项目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交通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三电迁改第三方审价或审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审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7人,其中至少有4名主要审计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审计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六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或不予接受。

(四)投标人不得与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及沿线地方政府等单位有关联关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五、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10时30分。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仅需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即可。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新街 189 号

联 系 人:陶梦瑶

电 话:025-83115328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5F

联 系 人:王娟

电 话:13951751156

E-mail:wj@jocite.com

九、其他

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投标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证书、人员业绩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规〔2024〕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5、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铁路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处

地 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交通大厦

电 话:025-84329231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