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汲河防洪治理一期工程(裕安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六安市汲河防洪治理一期工程(裕安段)已由六安市水利局以《关于六安市汲河防洪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函》六水建设函〔2025〕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六安圆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六安市汲河防洪治理一期工程(裕安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03001005004
2.3 项目类型:工程类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六安市汲河防洪治理一期工程(裕安段),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境内,初设批复总投资约3.21亿元,主要内容为:
(1)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桩号:J31+485.3~J35+945.1、J36+148.0~J39+685、J41+062.0~J45+766.8、J49+824.0~J53+511.0,总长度约15.3km;
(2)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对近年汛期汲河干流堤防暴露出的险工段进行除险加固,共三处为汲河右岸堤防J33+186~J33+146、J77+348~J76+651、固镇南圩堤防,总长度约1.524km;
(3)护坡护岸工程:局部修复护坡护岸共两处为桩号J43+714~J43+309、J45+114~J44+950,总长度约0.525km。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5370786.99元。
2.7 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3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水环境治理、农村安全饮水、高标准农田除外)施工项目,下同;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施工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及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及各方职责分工、各方占比等内容,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配备人员的委派由组成联合体的企业自行商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可以共享,任何一方满足均可。
(6)联合体投标的双方资质资格证书、协议等原件的扫描件需编入投标文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0512-581885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12厅组织开标活动。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
9.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10.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0.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1.联系方式11.1招标人(受理异议人)
招 标 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后楼
邮 编:2370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64-3235691
11.2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异议人)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圆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八公山北路与园美巷交叉口
邮 编:237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64-818666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12-58188516
11.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电 话: 0564-3306192
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万元,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第一种方式:网银支付、银行转账
(1)收款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六安人民路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179755800402
(2)收款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徽商银行六安锦绣花园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223021053271000002003343
第二种方式:纸质银行保函、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种方式: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其他事项说明
13.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13.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13.3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13.4 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7时30 分,招标人网上答复截止时间为2025 年11月25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5 年12月10 日09时00分。
13.5 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13.6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13.7 CA证书办理机构:机构名称: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4959 、025-6608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