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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等补充公告

|2025-12-22

各潜在投标人:

南雄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已于2025年11月24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文件等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零肆拾柒万贰仟伍佰玖拾壹元叁角叁分(?130472591.33元),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报价内容

计算基数(元)

投标下浮率(%)

最高投标限价(元)

备注

1

施工图设计费

1966000.00

/

1966000.00

/

1.1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费

705000.00

/

705000.00

投标人自行报价并包干,报价不得超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1.2

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费

1261000.00

/

1261000.00

投标人自行报价并包干,报价不得超过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2

充电设备采购费

30334659.43

≥3.50%

29272946.35

充电设备采购费投标报价=充电设备采购费计算基数×(1-充电设备采购费投标下浮率)

3

建安工程费(不含充电设备采购费)

92368958.53

≥3.50%

89136044.98

建安工程费(不含充电设备采购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不含充电设备采购费)计算基数×[1-建安工程费(不含充电设备采购费)投标下浮率]

4

暂列金额(包含暂估价)

10097600.00

/

10097600.00

本工程暂列金额3000000.00元,暂估价为7097600.00元,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按给定金额统一报价,但并不属于承包人所有,也不必然发生,只能按照发包人(建设单位)的指示(其中暂估价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建设项目内容)使用,其最终结算费用应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余额仍归发包人(建设单位)所有;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工作量、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等进行结算。

1、停车场标识牌共计12套,暂按2000元/套,共计24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2、充电指引牌共计12套,暂按2000元/套,共计24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3、成品造型坐凳共计8套,暂按50000元/套,共计400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4、铝合金彩钢岗亭暂按25000元/套,共计25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5、新建钢筋混凝土建筑(司机之家),总面积1644㎡,暂按3000元/㎡,共计4932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6、电梯建设工程(司机之家)暂按300000元/台,共计300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7、广告道闸共计13套,暂按40000元/套,共计520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8、车辆识别一体机智能系统共计13套,暂按50000元/套,共计650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9、人行道闸暂按10000元/套,共计10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10、垃圾桶共计12套,暂按800元/套,共计96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11、防撞墩暂按3000元/套,共计3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12、施工围蔽暂按 200000 元/项,共计200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最高投标限价合计(元)

130472591.33元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三,按上述内容同步调整为:

格式三工程项目总价表

序号

报价内容

计算基数(元)

投标下浮率(%)

投标报价

(元)

备注

1

施工图设计费

1966000.00

/

/

1.1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费

705000.00

/

投标人自行报价并包干,报价不得超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1.2

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费

1261000.00

/

投标人自行报价并包干,报价不得超过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2

充电设备采购费

30334659.43

%

充电设备采购费投标报价=充电设备采购费计算基数×(1-充电设备采购费投标下浮率)

3

建安工程费(不含充电设备采购费)

92368958.53

%

建安工程费(不含充电设备采购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不含充电设备采购费)计算基数×[1-建安工程费(不含充电设备采购费)投标下浮率]

4

暂列金额(包含暂估价)

10097600.00

/

本工程暂列金额3000000.00元,暂估价为7097600.00元,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按给定金额统一报价,但并不属于承包人所有,也不必然发生,只能按照发包人(建设单位)的指示(其中暂估价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建设项目内容)使用,其最终结算费用应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余额仍归发包人(建设单位)所有;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工作量、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等进行结算。

1、停车场标识牌共计12套,暂按2000元/套,共计24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2、充电指引牌共计12套,暂按2000元/套,共计24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3、成品造型坐凳共计8套,暂按50000元/套,共计400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4、铝合金彩钢岗亭暂按25000元/套,共计25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5、新建钢筋混凝土建筑(司机之家),总面积1644㎡,暂按3000元/㎡,共计4932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6、电梯建设工程(司机之家)暂按300000元/台,共计300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7、广告道闸共计13套,暂按40000元/套,共计520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8、车辆识别一体机智能系统共计13套,暂按50000元/套,共计650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9、人行道闸暂按10000元/套,共计10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10、垃圾桶共计12套,暂按800元/套,共计96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11、防撞墩暂按3000元/套,共计3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12、施工围蔽暂按 200000 元/项,共计200000元列入工程暂估价。

投标报价合计(元)

注:

1.报价及报价下浮率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现场踏勘费、高温补贴费、专业分包及总包的服务费、设计代表驻场配合费、设计优化及修改增加的费用等招标文件已明确规定不再另行单独计取的各项费用并承担责任及风险。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变更:

原为:项目占地面积约3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41.60平方米,总功率约99300kW。主要安装建设机动车充电桩约702个,新建机动车充电桩约923 枪,其中600kW液冷超充桩枪数约为26枪,250kW快充桩枪数约为198枪,180kW快充桩枪数约8枪,120kW快充桩枪数约为236枪,7kW慢充桩枪数约为455枪,电动车充电设施约2347个;换电站约1座、V2G 技术应用约2台、安装电梯及相应的电缆铺设、配电设施设备、防撞杆、后台管理系统,监控设施、消防设施、标识牌警示牌、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等其他相关基础设施;重要节点场站增设车棚,增加新技术应用包括液冷超充、快速充换电等。(具体以业主单位的《项目任务书》为准)

现变更为:项目占地面积约3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41.60平方米,总功率约99300kW。本项目设计及安装新建机动车充电桩919枪,其中输出功率600kW枪数约为30枪,输出功率250kW快充桩枪数190枪,120kW快充桩枪数225枪,7kW慢充桩117台枪数474枪,电动车充电设施357个;换电站约1座、安装电梯及相应的电缆铺设、配电设施设备、防撞杆、后台管理系统,监控设施、消防设施、标识牌警示牌、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等其他相关基础设施;重要节点场站增设车棚,增加新技术应用包括液冷超充、快速充换电等。(具体以业主单位的《项目任务书》为准)

三、如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调整;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南雄市雄启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星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