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三角粮油综合批发交易中心项目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2506-330652-04-01-53174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滨耀粮油综合市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滨耀粮油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三角粮油综合批发交易中心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投资44999万元,工程概算44996.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3683.5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76978平方米,其中地上71981平方米,地下4997方米。项目建成后以粮油批发为主,兼营副食品、鲜花和相关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的线上线下展示、仓物流(含常温、低温仓)、线上大宗粮油批发、商检、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全方位服务。本项目装配率60%。建设地点: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北至社会停车场、东至规划2号路、南至规划1号路、西至长三角国际农批中心。□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
2.2招标范围:
①.建筑:基坑围护、桩基、地下室、粮油批发市场、综合楼、仓储、1~3#门卫、幕墙、全装修及精装修(局部)等内容;
②.地下室及地上安装: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不含充电桩系统)、消防工程、电梯、暖通工程(含空调)、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抗震支架等
③.场外:给排水、电气、绿海绵城市、道路、铺装、小品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30101.6306万元。
2.3施工总工期:62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
①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提供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需档案馆盖章或主管部门盖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②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所注为准,经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开工报告的项目,可不再提供施工许可证,另须提供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建筑面积以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中的面积为准。
④项目其余特征内容在上述证明材料中未明确的,提供建设(代建)单位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代建)单位公章;
⑤“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
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共同承接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其独立承担的施工内容须符合上述业绩要求,除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中的内容外,还需另行提供该业绩项目的联合体协议书。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1).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87.225.202:8088/TPBidder-ztk/memberlogin),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87.225.202:8088/TPBidder-ztk/memberlogin)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5.2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87.225.202:8088/TPBidder-ztk/memberlogin),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5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87.225.202:8088/TPBidder-ztk/memberLogin。
7.监管机构: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滨耀粮油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新城大道315号305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8072260509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平江路龙湖大厦14楼
联系人:郦家锋、徐平阳、赵玉燕(预算)
电 话:17512503602、13651868343(预算)
邮 箱:943940196@qq.com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