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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5-12-29

东自然资规告字〔2025〕14号

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东流镇粮食购销站地块等六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不动产

单元号

宗地名称

土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

面积

(m2)

出让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出让

年限

(年)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池东自2025014-1

341721100001GB03412W00000000

东流镇粮食购销站地块

东流镇沿江路

商业服务业用地

11483.25

1014

510

10

40

1.0以上,1.80以下

45.0%以下

20.0%以上

池东自2025014-2

341721010003GB01077W00000000

大渡口镇大同村粮食购销站地块

大渡口镇大同村

仓储用地

4498.68

98

50

2

50

按现状公开出让

池东自2025014-3

341721170020GB00209W00000000

尧渡镇董冲村粮食购销站地块

尧渡镇董冲村

商业服务业用地

12556.86

446

225

5

40

按现状公开出让

池东自2025014-4

341721270008GB00527W00000000

泥溪镇宋阳村粮食购销站地块

泥溪镇宋阳村

工业用地

3031.20

40

40

1

50

按现状公开出让

池东自2025014-5

341721010024GB03067W00000000

大渡口经开区历山路东侧地块

大渡口经开区

公用设施用地

19932.53

419

210

5

50

1.0以下

30.0%以下

20.0%以上

池东自2025014-6

341721010024GB03072W00000000

东至县大渡口镇永庆路北侧地块一

大渡口镇经济开发区

商业(旅馆)用地

14672.38

919

919

10

40

1.50以上,2.50以下

40.0%以下

20.0%以上

本次出让池东自2025014-1、池东自2025014-5、池东自2025014-6均以净地条件为准,池东自2025014-2、池东自2025014-3、池东自2025014-4宗地以现状净地条件为准,各宗地规划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池东自2025014-4宗地另须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4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领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4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6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5年12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7日8:30―2025年12月26日15:30。

地点: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宗地池东自2025014-2、池东自2025014-3、池东自2025014-4分别附带价值74.94万元、336.9万元、38.7万元的地上房产,宗地竞得人须于出让成交后一个月内将对应房产价值缴纳至东至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八、联系电话:0566-7028619 联系人:周先生、王先生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账号:20334172100100000222492